保安局擬制定《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諮詢期本周四(1日)結束。保安局長鄧炳強指,共接獲53份意見書,其中52份表態支持,只有一份來自「看似不太相關的英國人權組織」表示不同意。他強調局方對設施內包含的個人資料及營運資料「均無興趣」,重申立法目的是保障系統安全不被攻擊,導致向市民提供服務受影響;若有人指相關條例是用作監控資料及拿取個人資料,「這些都是騙你的、嚇你的」。
鄧炳強今在商台《政經星期六》指,在53份意見書中,有47份來自業界。他引述美國商會表達關注,包括可否設兩年寬限期。鄧解釋條例通過後,預計要一年成立專責辦公室,期間會與涵蓋的設施負責人商討,希望能達到某些基準;局方會提供清晰的實務指引,並已與大部分受監管者接觸,「現已有非常好的系統,只不過確保要達到基準,及需理順流程及方式」,不認為這些關鍵基礎設施是「由零開始」,相信執行時間非常合理。他指可能因應情况分批處理,率先監管較重要而且已預備好的關鍵基礎設施。
鄧炳強又引述美國商會,提到會否延長公眾諮詢期,鄧稱局方在諮詢期前曾進行15場諮詢會、涉及110名持份者,而諮詢期間亦進行另外5場諮詢會,並有採納部分意見,相信諮詢已經足夠。
被問到會否以相關條例規管傳媒機構,鄧炳強指,參考世界各地的做法,廣播屬於關鍵基礎設施,舉例外國發生政變,第一時間亦會控制電台,故認為廣播將被納份關鍵基礎設施監管;而個別報紙則視乎其對科技的依賴程度,及發生問題會否影響整個社會而衡量,強調「無意干擾新聞做法」,主要是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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