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撞傷途人後慫恿事主勿報警 男警罪成囚兩年及停牌三年 (16:30)

一名休班警前年在長沙灣酒後駕駛Tesla私家車時,將途人撞至右腿變形見骨,涉嫌慫恿對方不要報警。休班警早前承認危駕等3罪,並在審訊後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押至今日(25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24個月、罰款500元,以及被下令停牌3年和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何家榮(現年28歲)承認危險駕駛、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標及使用欠妥的車輛3罪,但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傷者早前作供稱,當時被車輛撞至右脛骨幹骨折,希望盡快求醫,惟被告稱「賠幾多畀你都得,你唔報警」,傷者反駁「點唔報警呀,大佬真係黐×線」。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辯方稱被告對於傷及無辜途人的行為感到後悔,亦將失去熱愛的工作,被告事後積極求助以改善駕駛態度。惟本案危駕的嚴重程度介乎中度偏高,被告酒駕是罔顧他人安全,他沿途衝燈、超速,剷上行人路上撞傷事主,事後不斷游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他撞傷一事。事主接受3次手術治療骨折,術後持拐杖生活逾年。

嚴官斥被告酒駕行為自私且不負責任,又指被告稱熱愛警隊工作,理應知道社會對他的操守有很高的要求,惟考慮他事後有改變駕駛態度,可予減刑。最終判他囚2年、停牌3年和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另就使用欠妥的車輛罪罰款500元。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