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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指林百欣簽署遺囑前患腦退化症  李寶安:聽都無聽過 (14:45)

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伯」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遺產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入稟爭議遺囑效力,案件今(19日)續審。時任麗新集團高層李寶安繼續作供,三房一方指林百欣於2004年6月曾入院,林當時精神紊亂及患腦退化症,李在庭上稱不知道、「聽都無聽過」,他憶述老闆反應較以往慢,但兩人溝通完全無問題。

在代表三房母女的御用大律師盤問下,李寶安供稱,老闆林百欣於2004年12月簽署遺囑前,李在同年8月就資產分配向老闆「摸底、試水溫」取得方向,10月起與老闆商討每周一次或以上,得悉老闆欲將地產娛樂業務交由林建岳承繼,鱷魚恤的製衣生意交予林建名。老闆與二太余寶珠有一名屬雞孫兒,故他把位於洗衣街的金雞廣場送給余寶珠,上海的物業則給予當地工作的林建康。

李寶安形容,老闆因應各人身位分產,「每人有一朵鮮花」,10月中前大局已定,至於「綠葉」細項有所調整,至11月處理技術問題。李表示,當年從朋友得悉,遺囑可列明挑戰遺囑的受益人會喪失資產,以避免爭拗和保障訂立遺囑者,他不具名指本港一個大家族亦採用這做法,李遂提議加入條款。李提醒老闆要寫清楚遺囑,並簽署遺囑後着4名受益人在表格加簽作實。

對於涉及三房名下的高發發展有限公司借款糾紛,李寶安認為老闆是聰明人,將借予兩人的貸款當作分予他們,所以李覺得其後向高發提控並無需要。李又說與三房兒子林偉鈞(Eric)不相熟,但對方曾經常到公司討論買賣股票,揚言看好日本股票,見不到為何會有下跌風險,「除非地震」,對話令李印象深刻。李續說,後來同事告訴他「Eric好似抽走老闆d錢」,之後沒見過Eric再到訪公司。審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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