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會計師涉7.21與白衣人衝突暴動罪成 首宗非白衣人罪成 判囚33個月 (15:58)

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一名會計師涉於英龍圍外開傘掩護黑衣人並擲物,早前裁定暴動罪成,今(10日)於區域法院判囚33個月。法官李慶年判刑指,無論白衣人一方的暴力程度、用武程度以及預謀程度,都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雙方罪責有區別;雖然被告曾投擲物品,相比白衣人拿棍和藤條的暴力程度較低。李官指被告是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在憤怒下走在前線,因此糟蹋大好前途,令人十分惋惜。

本案為首宗「非白衣人」罪成案件。被告何贊琦(現年43歲)被指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犯案。庭上今透露,被告親自撰寫求情信,表示因長時間從事會計工作,感到身心俱疲,見到某些畫面而「一時迷失」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參與暴動近12分鐘,他僅參與兩次肢體衝突,包括在朗和路協助遭白衣人包圍的男子,以及在元朗站出口投擲汽水罐和縮骨遮,冀法庭考慮判囚3年至3年半。

法官李慶年判刑前表示,不同陣營都會套用7‧21的不同階段作分析,「無論如何,黑衣人、白衣人兩邊都用暴力解決問題」。李官認為要理性審視被告的作為,不宜有膚淺想法,「啲人會話白衣人判6年,黑衣人起碼都6至7年啦……但我哋要鼓勵理性,要contextualise(置於背景下)處理判刑」。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721事件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