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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採購時「搬龍門」及泄密助友人中標 醫管局服務總監准保釋候訊 (12:35)

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涉採購關於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時「搬龍門」,修改項目規格及泄露機密資料,令友人投得逾13萬元項目。兩人遭廉署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6月3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和給予法律意見。其間兩人獲准各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她們不得離港、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首被告為康佩玲(59歲,顧問醫生),據悉已停職;次被告陳立怡(48歲)為多媒體自由工作者。康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陳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透露,兩人下次聆訊將聘請私人律師。

控罪指,康佩玲於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間,身為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在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而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於「為醫管局港島東聯網醫社合作研討會(十五)網頁提供病人參與及教育動畫系列製作服務」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惠及投標者陳立怡;及向陳泄露康藉其公職所獲資料,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

陳立怡則被控於上述日子協助或教唆康佩玲,在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而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於採購時更改涉事項目規格,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

康另被控作為代理人,分別於2021年11月30日及2021年12月14日,意圖欺騙醫管局而使用一份利益衝突申報表,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陳述,即她在處理涉時項目時沒有須披露的利益衝突,而她明知意圖用以誤導醫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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