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最後一個私營出租屋邨大坑西邨重建在即,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向租戶宣布搬遷「死線」,惟有居民仍未遷出。平民屋宇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民事起訴兩名居民,指稱兩人違反中止租約協議,沒在限期前遷出,遂要求法庭頒令兩人須將單位交吉,並向兩人追討預繳的遷出津貼共合28.1萬元。入稟狀另指由於兩人違反相關協議,平民屋宇在重建後不會為兩人編配回遷的單位。
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兩名被告分別為李佩芳與李秀玲。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為業主與租戶的關係。去年8月,平民屋宇先後與兩名被告達成中止租約協議,兩人須分別於今年2月22日及24日的限期日或之前遷出。
根據相關協議,平民屋宇須向兩人支付遷出津貼、租金津貼及或特別津貼,李佩芳可獲合共83.8萬元津貼,當中約16.7萬元已繳付;李秀玲可獲合共57萬元津貼,當中約11.4萬元已繳付。餘款於單位交吉後才支付。
平民屋宇在限期前多次向兩名被告發信,提醒及要求兩人遷出,惟兩人在限期過後仍未遷出。由於兩人違反相關協議,平民屋宇要求法庭頒令兩人須將單位交吉、討回向兩人預繳的津貼共合28.1萬元,及要求賠償由約租當日至今的租值補償金。入稟狀另指,協議規定在租戶守約的情況下,可獲編配回遷租用重建後的大廈單位,但因兩人違反相關協議,平民屋宇不會為兩人編配回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