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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刑毁喜茶 男學生刑期上訴得直改判緩刑 (14:26)

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的沙田分店於2020年5月遭示威者破壞,多人被捕。其中一名男學生被指在WhatsApp鼓吹他人破壞店鋪,經審訊後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判入教導所。男生不服定罪和判刑上訴,高院法官今(2日)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為判囚4個半月,緩刑兩年。法官寄語男生把握機會繼續學業,男生稱「感謝閣下」。

上訴人侯羿同(現20歲)和律政司早前就定罪及刑期上訴呈交書面陳辭,法官張慧玲今駁回定罪上訴,但根據最新的教導所報告,上訴人曾因精神狀况入院,不宜判入教導所,故法庭要重新量刑。

張官表示,辯方在原審指上訴人因貪玩犯事,但教導所報告指他否認犯案,顯示完全無悔意。另外,報告指他多次缺席覆診,有詐病或誇大病况之嫌。

上訴方回應指,上訴人學業成績不俗,完成文憑試後獲大學錄取,後來因精神問題入院,冀法庭酌情減刑。張官最終表示,上訴人已於教導所服刑過百日,改判緩刑是可行選項,故裁定他刑期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入教導所的刑罰,改判監4個半月,緩刑兩年。

案件原牽涉7名青年,其中兩人認罪,兩人審訊後罪脫,餘下3人則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罪成被告包括王嘉城和梁俊熹,王判囚半年,梁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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