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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灣仔暴動案發還重審 陳虹秀擬不認罪 (15:55)

涉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早前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就她與3人暴動罪脫上訴得直,無罪裁決被撤銷,案件發還重審。4人今(28日)於區院提訊,其中3人擬承認暴動罪,獲准保釋至9月5日答辯和求情。陳虹秀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10月10日作審前覆核。

本案4名被告為賴姵岐(25歲)、鍾嘉能(29歲)、龔梓舜(25歲)及陳虹秀(45歲)。辯方甫開庭表示,賴姵岐、鍾嘉能和龔梓舜擬承認暴動罪,陳虹秀擬否認暴動罪。控方透露,陳虹秀的案件涉及33名控方證人,包括兩名市民證人,餘下31人為警員,審訊預料需時約10日。

經商討後,法官高勁修將陳虹秀一案押後至10月10日作審前覆核,另外3名被告押後至9月5日答辯和求情,其間各人續准保釋。

本案4人原在已離任的區院法官沈小民席前受審,沈官裁定陳虹秀的表證不成立,同案其餘7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及後就裁決上訴,部分脫罪被告已離港,遭發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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