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3條立法|陳弘毅稱一般市民難犯竊取國家秘密及境外干預罪 (12:02)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今日在本報撰文,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不算特別嚴苛,相較於不少西方國家的類似法例相對簡單,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會自願守法,認為大家毋須高估《港區國安法》對於市民日常生活和正常活動的影響。

陳弘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關「國家秘密」定義參考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認為該內地法例對文件和資訊的「定密」具非常完備和嚴謹的制度,文件可在「定密」時被確定為「絕密」、「機密」或「秘密」,再予以蓋章,並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設為公眾利益而披露國家秘密的辯護理由,而內地沒有這項辯護理由,故香港有關國家秘密的法例比內地較為寬鬆。他強調市民毋須擔心會無意中誤墮法網,不論內地抑或香港有關國家秘密的法例,一般人只要不故意竊取國家秘密或機密,或向官員刺探或收買國家秘密,便不會觸犯法例。

陳弘毅亦指,有人關注境外干預罪是否會影響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對外交往,他認為關鍵在於勾結或配合境外勢力的定義和不當手段的定義,相信罪行主要針對外國勢力通過本地人士介入香港政治的情况,認為罪行主要是針對境外勢力特意通過其間諜在香港發布虛假或誤導性的資訊,從而危害國家安全。他強調,一般市民毋須擔心會違法。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陳弘毅 23條立法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