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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控方指被告偕他人向白衣人射水屬有意挑釁 被告否認 (18:44)

2019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男子否認暴動罪,案件今(27日)續審。時任銀行副總裁的被告陳永晞自辯稱,理解閘內人士擲物是自我防衛及阻止襲擊,但陳強調不會擲物。陳否認與他人一同或參與行事,而陳只是低頭用手機「我自己做自己嘢」。控方指出,陳握喉射水20秒後遞水喉給另一人,並非因為達到目的令白衣人退後,而陳是與別人分工合作、有默契地挑釁,陳不同意射水屬於挑釁。

第三被告陳永晞(現41歲)作供談及,當晚11時許有警員到達元朗站,法官問,他是否對警方遲到感憤怒不滿,陳回答覺得好奇多於不滿。

陳於盤問下供稱,案發前不知元朗出事,當日在雞地被白衣人指嚇時也沒注意對方是否攜有「保衛家園」牌子,入站後才見到紙牌。他雖然相信白衣人是元朗原居民,但不太了解他們的訴求和為何保衛;他曾搜尋資料亦不得要領。對於庭上有證人得知元朗消息,陳直言「我都好訝異原來咁多人知道,我竟然唔知道」,他僅從前妻獲悉當天中上環發生衝突。

陳指出,白衣人在閘內先投擲物品,因此理解他人開傘阻擋。陳認同閘內人士作出越來越多的對抗,不過否認對之視若無睹,他澄清有時距離甚遠並不太清楚,自覺有心無力,又重申有勸止及拉後別人。控方質疑,陳在站內徘徊是期待有人到場聚集,而且有人告訴他站內會發生何事,陳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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