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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三狎女同學 獲准保釋須禁足校園 (17:59)

元朗一間中學的17歲男學生,涉近一年間在校內3度非禮女同學,並用手機拍攝對方的私密部位,今(2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控3項非禮罪,以及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押後至5月8日答辯,男生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得返回中學50米範圍之內,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姓江(17歲)報稱為學生,首3項非禮罪發生於2023年1月至11月29日之間,分別被控於新界元朗一間中學非禮女子X、在中學的4A課室非禮X,以及在5A課室非禮X。

餘下一項偷拍罪發生於2023年11月28日,被告被控於該中學的5A課室出於觀察或拍攝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况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以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不理會自己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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