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今(27日)致函美國《紐約時報》,強烈反對及譴責一篇該報昨日(26日)刊出由人權觀察中國部代主任王松蓮(Maya Wang)撰寫的評論文章。文中提及港人憂慮《基本法》23條立法下保留《蘋果日報》或會犯法,有人考慮是否碎掉或將《蘋果日報》寄到海外。
鄧炳強在信中批評文章極度誤導,並強調根據《維護國安條例》,只會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煽動刊物才會入罪,一份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要考慮「所有相關情况」才可決定,「一個人若不知道涉事刊物有煽動意圖,不可能被定罪」。他又表示,條例列明依法保障《基本法》及適用國際人權公約下的權力和自由,強烈促請《紐時》「確保關於香港的報導公正、持平,及停止發表危言聳聽的言論」。
王松蓮在文中批評國安法及23條條文含糊及「傷害公民自由」,她引述新疆的維吾爾人曾稱,新疆官員會進入維吾爾人少數族裔家中檢查書籍,令當地人丟棄《可蘭經》或阿拉伯語書籍,也有人丟掉印有鄰近的哈薩克地圖的T恤。王在文中形容,今日輪到港人丟掉危險書籍及衣物,部分人悄悄離開有外國組織或個人的通訊群組,甚至結束社交媒體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