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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612金鐘警民衝突 男子赴台升學後返港認暴動囚26個月 (14:09)

2019年6月12日金鐘反修例示威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23歲男子在場拍攝及被捕後,赴台灣完成學業及於前年返港,被控以暴動罪,他今(21日)在區院認罪。法官李慶年指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沒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他背景良好及曾獲撤回保釋再被捕,構成延誤折騰而下調3個月刑期,並就認罪減刑三分一,判囚26個月。判刑後,李官稱被告仍然年輕,「有呢個勇氣(認罪)為你帶嚟較好嘅結果」。

任職室內設計師的被告梁智堅(現年28歲)無案底,讀至大學。

李官引述求情指,被告的父親早歿、母親患情緒病。被告積極面對案件,為家人積穀防饑。案發約半小時間,被告被動攔阻或推撞,而非主動衝擊。李官判刑指,暴動是預先計劃,示威者有備而來,最高峰有過千人,當中有人向警員擲物,規模頗大而持續;但被告沒使用汽油彈等,認為本案嚴重程度為低至中。

李官又指,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暴亂,很多非法集結或暴動參與者都是年青人,包括本案被告。雖然他們懷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是害人害己。不少人被煽動犯案,甚至不知即使沒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鼓勵暴動都是有罪,而且罪責非輕 。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半起有示威者佔據夏慤道。至下午5時許,被告走到示威者前排,他身穿迷彩色衫、戴口罩及手套,頸上掛有毛巾,一度戴起頭盔,又持手機朝向警方。當警方推進時,被告仍站在原地並推撞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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