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男子否認暴動罪,案件今(19日)於區院續審。次被告庾家豪自辯稱,當晚打算與當時女友入元朗食糖水,到達元朗站目睹地上有兩灘血跡和斷棍,有一名女子被「打穿頭」。庾憶述,林卓廷當時提及有黑社會及呼籲各人不要出閘,法官陳廣池問庾見到林有何感覺,庾稱「咁佢(林)都會搭地鐵㗎嘛」。庾相信之後持棍施襲的白衣人是黑社會,他指在電影見到黑社會才會「光明正大」打人。
次被告庾家豪(現39歲)案發時為「1823政府一線通」客戶服務主管,被捕後遭停職。在辯方大律師李百秋主問下,庾供稱在屯門長大亦熟悉元朗;於2019年,庾工作時接過市民投訴堵路並轉介至相關部門,間中有市民遇上緊急情况不願報警,庾會勸喻或代為報警,但「打得1823未必說服得佢打999」。
庾家豪承認於2019年6月9日及16日曾參加反修例的和平合法遊行。案發的同年7月21日, 庾再偕同當時女友及兩名朋友參與民陣發起的港島遊行,身穿黑衣的他從銅鑼灣出發,但他不知遊行終點遂「跟大隊」到中環離去。陳官關注,庾稱超出申請遊行路線範圍或構成非法集結,引致入罪風險,並向他施行警誡。
當日庾和三人遊行後到尖沙嘴晚飯,庾及女友其後再乘港鐵去元朗食糖水。辯方問庾途中有否留意手機信息,庾表示沒有,稱「同女朋友一齊㩒電話咁樣唔得㗎」,他亦沒看到林卓廷當日發布關於元朗黑社會的帖文。庾指,在元朗站下車聽到有人叫「有人打人」及襲擊黑衫者,月台擺放淺色衫供人更換。陳官聞言稱「有衫送喎」,相信平時「唔會咁好福利」。
庾表示起初出於「八卦」而留在站內,不久有白衣人持棍向閘內人士揚言「出嚟啦」及要打他們。庾形容,當時欄杆好似「無形嘅牆」隔開白衣人,他曾對白衣人說「過嚟啊,come on」及招手,庾解釋是「扮唔驚」並逞強,防止對方衝入閘。庾承認向地面擲樽引起白衣人注意,以免黑衫男遭多人包圍;他又認為現場人士向白衣人射水,有效阻止施襲。審訊明(20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