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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衝擊立會案求情 劉頴匡:為阻流血衝突 揀一百次都會入去 (14:36)

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中承認暴動等罪的劉頴匡、鄒家成及「佔旺畫家」潘浩超,3人今(11日)到區域法院求情。劉頴匡指當晚他想避免立法會內發生流血衝突,明知犯法及要坐牢都赴現場;劉本想寫「立場鮮明」求情信,他最終放棄,也知會讓其支持者失望,劉冀出獄後能成為「稱職男友、過30歲想過嘅人生」。案件定於本周六(16日)判刑。

因初選案正還押的劉頴匡(現年30歲,下同)及鄒家成(27歲)沒有代表律師,兩人自行求情。潘浩超的法律代表指採納書面求情陳辭。

劉頴匡求情指,他家景清貧,求學時以會考成績「拔尖」升讀中大中文系,其後積極參與地區服務工作。針對本案,七一當晚他得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後,擔心出現流血衝突,他「想都沒想」便走進現場,勸喻示威者撤退。最終示威者撤離,令出現受傷與頑抗警方的風險降低。劉庭上指「畀我揀一百次,我都會入去。明知會犯案,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

劉又問暫委法官李志豪會否知道入獄者面對的情况,而他過往3年獄中生活「都幾難捱」,更錯過人生重要階段。當同齡人已成家立業,劉自言「我都有過自己嘅夢想,但我嘅夢想令我坐監。」劉指在考慮下放棄「立場鮮明」求情陳辭,冀出獄後能成為「稱職男友、過30歲想過嘅人生」、愛香港及保持善良與純真。

鄒家成則求情指,他承認進入會議廳、在牆上噴字、撕毁3本《基本法》書本、幫忙舉起寫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橫額,及貼上一幅港英旗。鄒指,一個政權如何看待異見和能否修正錯誤,決定一個社會能否穩定前進,而他不論受到什麼處罰,將化恐懼為力量。李官多次打斷兩人陳辭,指求情內容涉及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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