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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西九法院掉包越柙案 兩人認罪囚兩年及兩年半 (15:59)

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4月發生「掉包」越柙案,一名被下令還還的販毒疑犯,於法院內的羈留倉內,與另一案件的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越柙逃走。兩人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今(6日)於區院承認所有控罪,被監禁30及24個月。法官王詩麗斥責,兩人目無法紀,嚴重妨礙司法公正。

兩名被告分別是陳樹華(38歲,廚師)及林景浩(26歲,侍應),同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陳另承認一項從合法覊留逃離罪及一項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罪,林則另承認一項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罪。陳被判囚30個月,林則被判囚24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陳被捕前曾主動走近警方並出示林的身分證收據,是希望「等人拉」,但王官質疑陳當時做法只屬掩飾。至於林則不認識陳,因從其他犯人得悉陳是黑社會人士,害怕被報復才答應交換身份,並無打算取報酬。

據案情指,2023年4月10日陳及林分別因涉及販毒罪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2人當時均戴着身份識別手帶並在出庭後獲安排留在羈留倉。

下午近1時警員叫林的名字處理保釋程序,陳當時聲稱是林並展示林獲發的保釋文件,期間警員分別檢查其手帶及發現手帶完整無損、對比陳的樣貌及陳交出屬於林的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的相片,發現相似後便讓陳離開。其後有警員發現林仍在羈留倉,並要他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林稱已交給同倉犯人。

同月13日日,警方在在油麻地截停陳,陳出示涉案申請身份證收據,並即時被捕。陳在警誡下稱想搜集證據,證明沒有干犯販毒罪,才誤導人員。陳其後承認曾與林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調換身份,並承諾會給予2萬港元報酬並匯給林。

林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當日同意與陳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將自己的保釋文件交給陳。他又指從未致電給他的電話號碼去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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