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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馬家健冤案 女大狀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10:32)

大律師張曉惠和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游說青年馬家健承認販毒罪,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已認罪被判囚3年,張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張潔宜指,馬家健在盤問階段才確認就收包裹獲1000元報酬,但沒有告知海關,及至2019年審訊亦無向陪審團承認;他庭上確認只要對自己有好處,便會對執法人員甚至法庭說謊。法官認為馬並非誠實可靠,同時對被告可信性有保留,法庭未能肯定會面情况,以及被告是否串謀協議的一員。

辯方指馬家健由2016年被捕時已開始說謊,至去年10月作供時仍聲稱自己代同案被告洪智謙收包裹沒有報酬,在盤問時辯方引述馬2019年4月的書面供詞中兩次提及報酬為1000元,馬方確認。法官認為雖然馬家健案發時只有20歲,但顯然並非一名絕對無知的青年,他在被捕一刻已意識到其答法對被定罪有重大影響,並一直堅持這個謊言。既然馬知此為關鍵事項,並一直銘記於心,無可能如其庭上解釋,是忽然忘記或混淆了此事項。

就被告個人而言,法官稱被告不但無向馬澄清究竟是另一人要求借用其住址收包裹,抑或如其手寫指示稱無收到任何人的指示,還打算在求情時向法庭作出與馬指示不符的陳述,違反大律師專業守則。本案涉及跨境犯罪元素,除非馬承認他是主腦,否則「一招一放」並不會減輕其刑責,因若非洪指示,也必然有他人指示,故被告撰寫的答辯商討信對馬減刑無實質幫助;法官對被告堅稱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的說法有保留。

法官並指,馬在會面中沒有表示洪智謙無辜,更加無可能就洪家中搜出的毒品稱他是無辜,即使馬想減刑,關注點應該只是針對包裹的販毒案,洪的其他控罪與他無關,他的指示不可能是換取控方不起訴洪的所有控罪,被告無解釋清楚異乎尋常。法官肯定陳強利與洪必然達成協議使洪不被控,但由於不能接納馬和被告說法,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涉案,裁定張曉惠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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