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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9年國慶日港島衝突 4人受審後暴動罪成 (16:51)

2019年國慶日港島區激烈警民衝突,事隔兩年半,11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案中有4人不認罪受審,今(28日)均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一人另涉阻差辦公罪脫。法官姚勳智不接納有被告自辯稱在場拍攝,但沒攜變焦相機,又指拍攝暴動過程及再在網上傳遞比比皆是,無疑屬鼓勵他人參與暴動,被告意圖顯然並非單純拍攝。除了一名認罪被告續准保釋,餘下10人須還押以待索取報告,押後至3月20日求情判刑。

法官指,當日有大批黑衣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聚集,有人縱火和投擲汽油彈。時任香港電台節目助理的被告梁家樂(被控時24歲,下同)早前自辯稱,他對新聞攝影感興趣,為了入行的作品集而在場拍攝,他在社會事件期間拍攝不同活動,包括支持警察晚會。法官認為,梁沒工作需要,亦非以記者身分到場,他說要拍攝卻沒攜帶有「Zoom」功能的相機,令人難以接納。

被告蘇亮燊(24歲)自辯供稱,因為和母親爭執及知悉她不喜歡示威者,於是拿背囊、黑衫及過濾口罩出門來「激」母親,他不知袋內有何物品。控方質疑,蘇母根本看不見他取走東西。法官裁決時批評,蘇的證供明顯多處矛盾及不合理,例如他攜帶黑衫及面罩的理由,指他沒說實話而拒納供辭;蘇的父母聲稱面罩等屬於他們,但竟然說不清為何在袋內,說法可疑。

任職工程並需戶外工作的被告李良圖(41歲)辯稱,當天行山後去灣仔購物,他嗅到催淚煙遂佩戴平時處理污水所用的口罩。法官反駁指,李於會面紀錄說他行街而非行山,在毋須防曬下仍戴手袖和面巾;雖然沒有直接證供,但實際而言難以相信李身旁的長傘、眼罩和過濾面罩不屬於他。

沒有作供的胡景皓(20歲)被截停時戴頭盔穿黑衫,其裝備裝束齊全。法官考慮到4人身處現場等因素裁定他們有備而來參與暴動,而梁被指阻撓警員拘捕另一人,與錄影片段不符,因此裁定他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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