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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葉劉淑儀:未見外國反對 應加強向外商解說 (12:15)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諮詢期本月底結束。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今早於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暫時未見到外國政府發聲明反對23條立法,相信他們仍在研究,亦可能因留意到特區政府大量參考外國條例而未有反對。她認為,外國或會在立法階段提出意見,包括關注制衡機制。她稱自己曾接觸外國傳媒,亦正敲定會見兩位外國駐華大使,認為要多向外商、領事等作解釋,以減少誤解。

對於《金融時報》報道稱,美國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因應23條立法,不容許香港員工未獲授權下,自由瀏覽公司的國際數據庫,以防辦公室一旦被搜查,執法人員可讀取公司的國際數據。葉劉淑儀認為做法不必要,稱該律師事務所對23條有誤會,強調沒有可能會將香港資料送往內地。

她又提到,外商最關注香港會否變成另一中國城市,「由20年前到𠵱家,仍然有呢個觀感,國安呢個大法一出,香港變咗內地一個城市」,她稱這不是事實,會不斷解釋。她指,外國亦關注香港是否維持司法獨立,如外國領事亦常到法庭旁聽,但無法指出香港法庭裁決有問題。葉劉淑儀說,外商有很多疑慮,為了香港營商環境,要向外國領事、商會及傳媒盡量解釋。

有意見憂香港數據法與內地看齊 葉劉:諮詢文件無提

23條立法建議禁止在沒合法權限下披露「國家秘密」,對於有意見擔心日後香港涉數據法例與內地看齊,她表示,諮詢文件各項立法建議均無提及數據問題,目前香港相關法例為《官方機密條例》,日後是將名字的寫法與內地看齊。她重申,是否構成披露「國家秘密」,要視乎該秘密會否危害國家安全、及是否有合理權限取得,她不點名舉例指有立法會議員時常會泄漏政府消息,「大家都知道邊個,佢預先宣布咗(政策),特別係港鐵啲消息」,但她指相關消息由於不會危害國安,故不構成違例。她亦表示,越高級的官員越有機會接觸更高級的官方機密,他們有責任保護有關秘密,相信新例只影響小撮人。

23條立法建議亦倡修訂現行煽動意圖罪,被問到日後叫「特首下台」會否違法,葉劉淑儀說要視乎情景,若在遊行期間叫相關口號,或會煽動群眾反對政府,形容較危險;但如果屬一個人私下泄憤,就要視乎是否有犯罪意圖,強調門檻很高,不容易構成罪行。

葉劉淑儀曾任保安局長,當年負責23條立法,曾到大學出席研討會。回望當年,她認為自己「過勇」,不需要去這麼多諮詢會,因去得越多、市民越多疑問,「彼口眾我寡,一把口點面對、處理咁多 」,認同政府今次諮詢期不太長屬正確做法,指市民可透過書面表達意見。她又相信,市民對立法的接受程度較2003年高,立法會的反對力量亦較少,「當年你諗下我嘅對手,幾多大律師喺度,大家都知嗰啲名人啦」,相信立法會在最遲暑假休會可通過條例,可避免在美國大選期間被反覆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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