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繼續審訊。「從犯證人」、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
【16:18】散庭。
【16:13】控方多次就張劍虹在信息交代的「飯盒會」發問,法官李運騰表示,控方花費近20分鐘談論此議題,「坦白說,我不明白這一點有何重要」(frankly i don't know how important that point is)。經討論後,陳沛敏稱,估計該一次「飯盒會」可能於2019年12月舉行。
【15:50】控方展示同案被告張劍虹在《蘋果》內部平台「Slack」的信息,內容節錄如下:
張劍虹:「今天飯盒會議重點及跟進:
1. 蘋人誌和娛樂人訪要花多點時間去跟受訪者,將他們的人生故事掘出來,外判也要這樣要求;
2. 週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寫得好的作者撰稿;
3. 美術版面設計比賽後,要持之以恆可能續每週票選,給予奬勵、每月甚至每季一個獎;
4. 週日副刊親子和寵物內容,可嘗試從網站的親子和寵物minisite內容看有什麼適合;
5. 送中三大抗爭圖輯可以結集出版」
針對《蘋果》評論版的部分,控方問「端傳媒」、「立場新聞」和「眾新聞」是甚麼,陳回答均是網媒。至於「送中三大抗爭圖輯」,陳解釋是指《自由之夏》和《逆權六月》等特刊。
被問到如何舉辦「飯盒會」,陳表示,黎智英會提議某月某日和《蘋果》同事開會,各人選定會議參加者,就會將名單交予張劍虹的秘書。被問到誰人參加,陳表示黎智英、張劍虹、林文宗和她本人通常都會開會。
【15:18】控方展示2020年1月1日的《蘋果》頭版,標題為「踏入2020巿民高呼光復香港」,報頭下方寫有「明日再送 逆權月曆」字眼,陳確認曾贈送月曆予讀者。控方接下來展示翌日的《蘋果》頭版,標題談及「香港人,戰鬥!」控方問誰人要戰鬥,陳回答「示威現場有人嗌嘅口號啦,咁佢哋都係爭取嗰個,譬如佢哋成日提嗰個『五大訴求』嗰啲」。
庭上顯示同案另一被告、《蘋果》主筆楊清奇與陳沛敏之間的WhatsApp信息。
陳沛敏:「清奇,可否請你或Jason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者陣容告訴我?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謝謝」
楊清奇:「夜啲email你」
在控方提問下,陳解釋楊清奇有時放假,需要有人協助處理《蘋果》論壇版,所以要整理論壇版作者名單。
【15:06】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手機應用程式推播通知,關於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19年11月簽署《香港人權民主法》生效,陳確認是一則網上新聞。控方問,這是否《蘋果》報章會刊登的「大新聞」,陳確認「有」。
控方展示「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於2019年12月發布的公開信。信中表示,世界需要理解香港示威者參與暴力,是為了回應「警暴」,「我仍然相信,當運動站在『道德高地』(moral high ground)並以和平方式抗議時,才是運動的最佳狀態」。控方問,「道德高地」是否黎接受外媒訪問會用的字眼,陳回答是。陳透露,曾將公開信交由網上版同事跟進,亦交予報館同事,「夾埋落啲相關嘅新聞度」。
【14:40】針對黎智英2019年10月訪美之行,控方展示從黎手機搜出的照片,包括黎與時任美國眾議員議長佩洛西的合照。控方問陳沛敏有否見過照片,陳回答「我唔肯定有見過」。控方又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於2019年10月將一張照片發送予黎,為黎與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時任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時任立法會議員莫乃光的合照。
控方又展示《蘋果日報》一則報道,標題為「美議員轟林鄭會面軟弱」,標題前方有「訪港力撐」的字眼。控方讀出報道最後一段,稱Ted Cruz到訪香港與政界會面,陳確認此事。
【14:39】開庭。
【12:47】 休庭。
【12:34】控方續圍繞黎智英2019年10月訪美之行提問,陳沛敏確認當時《蘋果》有報道黎的行程,陳亦確認在2019年10月28日的報道,配圖顯示黎與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合照。
【12:28】控方續展示黎智英與陳沛敏在2019年10月24日的信息來往。
黎智英:「沛敏,因我今期沒時間寫稿,你是否可以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左右香港現時情况和這次華盛頓游說之旅問題,我解答作為專欄文章?」
陳沛敏:「黎生,已交Ophe,她會傳給你。謝謝」
控方呈上最終在黎智英的專欄〈成敗樂一笑〉發布的文章〈美國人想對我們說的話〉,以問答形式訪問黎訪美的感想。陳沛敏在庭上確認,文章大致上顯示她當時與同事商討後得出的問題。
控方問陳為何問黎「示威暴力升級,美國政界對香港抗爭看法有轉變嗎?」陳解釋因當時部分美國議員關注示威暴力升級。
至於為何問「《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後是否真的可以制裁黑警、葉劉、何君堯?」陳解釋當時美國醞釀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不少示威者認為問題所述的人物應負上責任及受到制裁,故提出此問題。
【12:10】控方呈上《自由之夏》的英文版,其中一版題為「Destiny on the side of people(命運站在人民的一邊)」,印上世界各地的反修例示威照片,其中一版全頁顯示在美國紐約的示威。陳沛敏確認上述頁面屬英文版獨有,中文版沒有相關頁面。
控方續呈上一張電話截圖,顯示《蘋果》手機應用程式推播通知題為「推到國際!《自由之夏》 出中英對照eBook登記免費睇」。陳沛敏解釋當時電子版同事將《自由之夏》製作成電子版,登記帳戶的讀者可以在翻閱電子版。
【11:25】控方續展示特刊內容,示威圖片另一頁顯示2019年7月14日新城市廣場的現場,控方指當日警方受嚴重傷害,其中一名警員被咬斷手指。陳稱,特刊印製了一名紅衣女子拿著購物袋穿過示威者和警方,她覺得屬一張頗出色的新聞圖片,不是「大路」地拍攝示威者和警方爭執。她記得相片不是《蘋果》記者所拍,因太欣賞相片,遂向同事提及「呢張相影得好好」。
至於英文版內容,陳指她沒有參與翻譯事宜,應是外聘人員幫忙,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監督。另一版以「全港大三罷」為主題的圖片,相中市民手持「反送中」黃底黑字直幡,陳記得張劍虹應黎要求寫毛筆字,「好似就係呢啲」。
【11:16】 控方向陳沛敏展示《蘋果日報》出版的《2019年自由之夏》特刊,中文版於2019年9月20日出版,同月27日再翻印,英文版則於10月9日出版,英文版特刊封面寫有「扣除成本後會捐款予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字眼。陳沛敏稱《蘋果》首次推出特刊後有很多市民購買,甚至「賣斷市」,有讀者要求加印,加印決定獲社長張劍虹同意,但她不記得高層是否有尋求黎智英首肯。
控方指中文版特刊其中一頁關於「血債票償1124」,英文版則有「punish killers with voters」字眼;庭上可見,另一版一張圖片顯示了多名穿黑衣、戴上防護裝備的示威者。陳稱「1124」是指當年區議會選舉投票日。至於示威者畫像則源於網上,稱當時可謂「瘋傳」,《蘋果》獲版權持有人同意後,將其印製成跨版圖像。陳補充,《蘋果》有時亦會從外電獲得圖片。
【11:10】開庭。
明報記者 譚希琳、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