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澳洲並獲認許為當地律師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涉違《港區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懸紅百萬元通緝。他過往就反修例事件入稟興訟被判須付彌償訟費,另因藐視法庭罪成被判處懲罰訟費,及後遭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破產。破產呈請今午(6日)開庭處理,聆案官余啟肇表示,律政司送達文件後未獲回應,遂頒令許智峯破產兼付訟費。律政司及許智峯均沒有代表到庭。
破產呈請人為律政司,答辯人為許智峯。許曾入稟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分以提司法覆核,法官下令終止訴訟,許須支付彌償訟費。許又就西灣河警員開槍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兩案提私人檢控,惟遭律政司介入撤控,許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同樣須付彌償訟費。
至於許智峯涉及的刑事案件包括2019年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許獲准保釋到丹麥公務外訪後宣布流亡,遭律政司控以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法官在他缺席下裁定4罪成立,判囚3年半兼須付懲罰訟費。
許早前在社交媒體形容破產申請屬「政治操弄」,又稱在香港破產毫不影響他在澳洲的生活和財政,「也絲毫無損我作為律師的法律執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