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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曾鈺成呼籲政府勿一聽負評即鬥爭 憂「煽動意圖」打擊面太大 (11:41)

《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期現已展開一星期。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本報撰文,認為即使政府相信國安立法理應得到多數市民的支持,但在社會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複雜的國際環境下,部分市民對政府的立法建議自然抱有疑慮。他強調,政府必須區別市民的真實想法與反對力量的敵意攻擊,呼籲對敵對言論要有力反駁,對市民的疑問和憂慮要耐心解釋,切忌一聽到負面評論,便以對敵鬥爭的態度去打壓。

特首李家超則表示,今日(6日)下午將聯同律政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長鄧炳強,向外國駐港領事團、外國商會及本地商會代表解釋23條立法。他認為,23立法可確保香港有穏定投資和營商環境,具國際城市的吸引力。

對於「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曾鈺成表示政府雖曾解釋構成相關罪行必須「三連中」,但仍未解釋由誰判斷某項資料的披露「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有足夠權威解釋「國家安全」。

曾鈺成亦指,政府對「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的說法「模糊」,稱可考慮惟門檻一定很高。他建議,政府需考慮即使為「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設高門檻,會否給予當事人一種「錯誤的使命感和自信心」,在披露國家秘密時無認真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曾鈺成質疑,諮詢文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而制定7類國家秘密,但欠相關法例第9條「包底」的項目,即「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建議政府應審視國家秘密的類別有否遺漏。他亦質疑,「煽動意圖」罪當中的「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或會太嚴苛,舉例指個別人或族群之間的爭吵,或會引起香港市民之間敵意,是否也構成「煽動意圖」,「會否造成過大的打擊面呢?」

李家超指,多個商會表明支持23條立法,有商會指23條立法制定嚴謹而合情合理的法律基礎,是為保護企業權益的「制勝之道」。他補充,律政司長和保安局長已在過去一星期舉辦多場解說活動,對象包括2個法律專業團體、關愛隊、金融界、新聞界、地區人士等。他重申23條立法應「早一日得一日」,立法工作有三大原則,包括維護一國兩制及國家主權;保障國際公約的人權,如言論、出版、新聞、示威自由等;守護國家安全的原則。

律政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長鄧炳強則出席電台節目續解說立法。23條立法諮詢中提及的「國家秘密」7大範疇包括「關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鄧炳強認為「場景千萬個」,很難逐一解釋,強調要視乎意圖,重申要「三連中」,即是否合法披露、相當可能危害國安以及有意圖危害國安。

被問及若有學者研究台灣民進黨歷史,行為不涉武力,會否視作違反諮詢文件中「叛逆罪」。林定國指議題涉及領土完整,例子無關23條的「叛逆罪」,反而與《基本法》的第1和第12條有關,指現行法例已不容許企圖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要視乎是否故意傳播相似思想。他又指,香港冀成為國際研究中心,尊重學術自由,難以想像普通學術研究中會有破壞國家法律原則的行為。

諮詢文件亦提及因應2019年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情况,而建議「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林定國解釋,當時沒有足夠法律工具處理「起底」情况,只能比較「迂迴」的方法,例如民事申請禁制令,認為政府應設刑事條例,保護任何參與維護國安工作的人員,立法後將會有清晰條款。

林定國在節目上被要求列舉在何情况使用網上潮語諷刺政府時,會危害國家安全。林定國稱列舉類似清單的做法現實不可行,認為最重要是了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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