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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供稱按黎想催谷遊行人數 對百萬人遊行反修例感高興 (16: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繼續審訊。「從犯證人」、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

【15:51】散庭

【15:23】陳沛敏進一步解釋,「逆權」並非常用詞語,是源於韓國電影逆權司機和逆權律師(電影於本港譯名為「逆權大狀」),因此才為普羅大眾所認識。她覺得詞語代表反對政府的舉措,但用「反對」又過於直接,「逆權」則較概括。

法官在散庭前關注翻譯問題,認為證人所說應盡可能與控方用字一致,邀請控辯雙方協助法庭,在翻譯詞語上取得共識。

【15:07】控方續展示黎智英與陳沛敏的通訊紀錄,黎智英在2019年6月26日表示「剛在倫敦下機」,陳回覆問「7.1回來遊行嗎?」。控方問陳為何如此提問,她解釋黎有時會參加七一遊行,故要判斷是否應派記者前往採訪,「佢都係一個公眾人物」。

控方提到,《蘋果》在2019年7月1日當天以〈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為頭版,隨報附送《逆權六月》特刊。陳稱該本特刊為《蘋果》攝影記者6月在示威場合拍攝的新聞相片,估計大部分讀者都反對修例,想有一本在手;「權」是指當權人士或組織,「簡單啲就係反對政府」。

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要免費派發,而非收取費用?陳稱「如果賣,如果要印到好靚先至會有人買囉。」李官再問印製特刊是誰的主意?陳指忘記最初構思是誰提出,但她亦同意這樣做,並曾請示上司張劍虹。她認為特刊可推動讀者購買《蘋果》報章,亦是表達對示威運動的支持的方式。

【14:32】開庭。控方繼續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6月的WhatsApp信息紀錄。6月3日,黎向陳沛敏發信息,建議「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陳回覆「有的,會再找。謝謝」。陳在庭上補充,收到黎的信息後指示其他同事跟進,她亦同意控方描述黎及至2019年6月仍十分重視抗爭運動。

6月9日當天,黎與陳發信息討論當天大遊行人數,黎形容當日「全城佈滿」,人數應逾100萬,陳回覆「希望」。黎又轉發他與董橋的信息來往,董橋稱「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黎回覆「Haha! 對,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好!我告訴沛敏,這是個好標題」,並建議陳沛敏以「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作為報道標題,陳回覆「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

陳沛敏在庭上補充,認為黎的意思是「用嗰個方向」起標題,但她沒有直接採用黎的建議。控方呈上《蘋果》翌日的頭版報道,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陳確認她採用了黎的方向寫標題。

【12:42】控方續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5月30日發送給陳沛敏、一個署名為「董橋」的信息:

「出來號召民眾上街的人選非常重要。昨天頭版三位法官出來講話非常有力量,港府於是立即小補小改。香港人相信法律權威的看法,民主派中李柱銘講法律最有說服力,他們出去游說外國政府挽救香港,反而是香港人不愛聽的話。陳日君出來號召也有用,他的宗教形象深入民心。你們的報紙每天有個方塊讓有份量的人說幾句『送中』看法,六月九日的人數會多很多。我們要鼓吹的不是香港要民主,我們要求鼓吹的是香港的價值不容共產黨摧殘。董橋」

隨後黎智英表示「下午有時間談談董橋建議」。陳沛敏供稱董橋是《蘋果》前社長,確認在收到信息翌日與黎討論董橋建議,黎指示在6月9日前多報道「有份量嘅人講下呢條法例有咩問題」,談論對《逃犯條例》的憂慮,黎亦認為再由泛民主派的人發言「已經無新意,已經唔再係新聞」,指示陳聯絡法律界的權威人士或宗教界人士發言,陳於是與其同事商量,嘗試實踐黎的指示。

【12:20】控方問到有說法指黎智英會退休,但據2019年5月的《蘋果》頭條,內文提到「當主持問及有否感到日益疲累時,黎表示從來沒有覺得疲累,『因為需要負起作為反對聲音的責任』」。陳沛敏指據她理解,黎智英說過上述說話,但是她非在現場聽到。

其後法官李運騰打斷控方主問,詢問控方為何要問證人有關黎智英退休一事,指控方應該要考慮如何有效去指證,又指如果黎智英退休與否是無關重要,就不要問、不要浪費時間,法庭也無意知道黎是否退休。

控方其後繼續問及《蘋果》於2019年4月至5月間的報道主題,陳沛敏指由於當時政府仍推進修例,「民間都仍然有一啲,就住條法例嘅討論,泛民主派都有一啲,繼續推動,想政府擱置呢條條例」,故當黎智英表示反對修例,《蘋果》便跟進報道。至於為何黎智英的意見與報道有關,陳指「佢都好鮮明咁去反對呢條條例,佢都好重視。」

【12:00】開庭。控方庭上展示《蘋果》於2019年4月28日的報紙,先由3名法官輪流翻閱該份報紙,再交予陳沛敏觀看。該份報紙的頭版為《今上街反惡法》,另有一版是一幅海報,顯示一副直立的手銬,手銬上方鐵環印有「HK」,下方鐵環印有中國共產黨黨徽;下方寫有「引渡惡法」的標題。

陳沛敏指她理解是一幅「in-house」的廣告,宣傳及呼籲讀者訂閱蘋果動新聞,其後補充雖然廣告不會由她負責,「不過如果我作為讀者,都會讀到個意義同逃犯條例有關,同埋下低都有提到嗰法例。」

【11:30】休庭。

【10:50】法官李運騰問陳沛敏,黎智英對「修例」有何看法?陳指黎反對修例。李官又問,黎對抗爭行動有何看法?陳指「我諗佢係支持抗爭、反對囉。」

控方談及其他信息,陳沛敏指該些信息是關於「黎生話佢錄咗兩段片,佢擺咗喺佢社交平台度」,以及「可以喺《蘋果日報》刊登嗰啲信息,嗰啲彭定康講嘅嘢。」控方問有關報道前港督彭定康言論,屬於黎的建議還是編採指示。陳回答「指示啦,我覺得係咁。」

【10:20】控方展示一段信息,2019年4月黎智英向陳沛敏指:「呢個尊子設計個banner,我哋唔可以每一張報紙都印嘅。不如你問下李卓人佢需要幾多,我哋就印幾多喺現場派。」

陳沛敏指尊子是一名政治漫畫家,「喺我哋報紙都有專欄」,又指《蘋果》向來會邀請尊子設計漫畫,再在《蘋果》全版展示,「但以往通常只係每年七一」,「呢個遊行應該係為移交逃犯條例舉行,所以我哋特別破例喺4月廿幾號都有做呢樣嘢。」陳確認該遊行發生於同月28日。

另一段信息是同月27日,黎智英向陳沛敏指「請想想有什麼我們還可做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况實在太靜,好驚。」翌日《蘋果》頭條為《今上街反惡法》並附有漫畫海報。陳被問印海報是誰的決定時,指「我唔肯定」、「可能當時大家都覺得黎生好重視個遊行,所以我哋就係嗰日印個漫畫出嚟。」及後解釋她看得出黎重視該次遊行,因為「佢不斷send信息畀我哋,話要睇吓點樣多啲人上街,喺message問我哋幫民陣印海報。」 陳補充上述海報是印於報紙底版,如果讀者想抽出來使用,「會自己cut出嚟當係張紙咁。」

【10:02】開庭。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講述有關在台訪問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的事宜,指2019年4月26日,她按照黎智英的指示,從維基百科及一個港台鏗鏘集節目中找到林榮基的背景資料,並將相關網站影片的連結傳送給黎觀看。其後黎嘗試綜合該些資料,又要求陳幫手「fact check」是否正確。同月28日,黎智英在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中刊文《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內容關於林榮基逃往台灣。

明報記者 譚希琳、湯璧瑜、楊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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