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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女子裸照罪成 專科醫生婁子堅上訴質疑原審不公 (12:49)

註冊專科醫生婁子堅涉在Telegram群組,多次發布一名女子的裸照及口交照等,受審後被裁定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判囚12個月。醫生不服定罪及刑期今(31日)在高院上訴,上訴方質疑涉案影像並非由他發布,又批評原審裁判官在審訊「加入競技場」構成不公,「跳埋落去問問題、超越咗案件管理」。法官張慧玲將擇日頒下判決。

上訴人婁子堅(35歲)被控2020年5月發布女事主X與男子口交的照片、X裸體袒露胸部的照片,以及X袒露胸部和陰毛的影片。他前年在裁判法院被原審裁判官溫紹明裁定罪成,目前續准保釋。

上訴方指出,涉事影像不是直接從Telegram可見,要下載另一程式,方能避過監管瀏覽受限信息,而沒資料證明誰是發布者。張官聞言問「需要咩?」,稱事主丈夫在群組見到影像由上訴人的手機號碼發出。上訴方認為,影像或由群組管理者所發布,張官反問facebook用戶是否都不屬發布者。

上訴方續指,原審裁判官在審訊期間協助疏理控方證人證供,阻礙辯方盤問,參與程度過多,不恰當地評論雙方。上訴方引述辯方當時爭議影像真偽,惟裁判官稱「呢啲都打埋呀?……你不如集中啲打你哋打嘅嘢」,令辯方曾說「我驚閣下你唔開心」。上訴方又認為三罪刑期應同期執行。

律政司一方指,上訴人確認使用該號碼,女事主作供在影像認出自己,以及和上訴人發生親密行為。上訴人選擇不作供,影像是由其他人發布純屬憑空想像的答辯理由,律政司一方直言是否有需要探討技術問題,加上專家證人解釋程式運作,原審裁判官當然可按照證據,推論是上訴人發布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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