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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解款員斬死舊同事謀殺罪成囚終身 官拒接納精神失常辯解 (11:48)

曾任職衛安(Guardforce)解款員的巴士司機,涉2020年9月在港鐵將軍澳站揮刀襲擊前同事,對方其後不治。巴士司機昨日在高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成立,還押至今日(24日)判刑。法官陳仲衡拒絕接納被告是無意殺人的求情說法,指從過去的傷人案底可見他為人暴力,就謀殺罪依例判終身監禁,另一項控罪判囚6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陳仲衡表示,被告張文港(現34歲)聲稱因為精神失常才犯案,但陪審團拒納他說法。辯方為被告呈上5封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是無意殺人及不想傷人,但陳官不接納該些說法,指被告於2018年曾有一次傷人的定罪紀錄,反映他為人暴力,以及本案並非單一事件。

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和事主李詠豪(終年34歲)曾在衛安共事。案發前兩日,被告乘車途經旺角,突然上前拍打車窗,向李大叫。兩日後,被告在將軍澳站櫃員機旁出現,從背包取出長刀襲擊李的頸部,李隨即倒地,同事嘗試制服被告,被告揮拳襲擊一人後逃去。

被告早前自辯稱,初期和事主關係亦師亦友,後來因工作誤會,關係惡化。被告承認離職後情緒爆發,遇見事主後情緒激動,所以跟蹤他。被告形容一直想和對方「同歸於盡」,但無意殺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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