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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指23條立法「許多人確有擔憂」 籲徹底諮詢準確立法 (18:05)

政府表明在年內為《基本法》23條立法。大律師公會認為,23條立法必會引起「關於香港未來」的爭論,亦會面對攻擊,同時認為「許多人確實有真正的擔憂」,促請政府確保新例清晰、準確,諮詢過程透明、徹底,並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兩者之間的平衡,應「謹調慎校」。

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提及,面對地緣政治挑戰,估計23條立法可能會受攻擊,認為香港不再自由,「且法治已死」。杜認為,雖然當中一些言論可能並不真誠,「但許多人確實有真正的擔憂。」他建議政府為真正服務和保護香港,「新法例必須清晰和準確。諮詢過程必須透明和徹底,以駁斥任何我們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的說法。」他相信政府會在立法過程中認真考慮公會意見,公會將盡最大努力,充分利用會員的專業知識,傳達誠實意見和專業見解。

稱岑子杰、蔡玉玲案判決獲好評

杜淦堃同時提及去年終審法院有關同性婚姻案及車牌查冊案的裁決,指岑子杰訴律政司長一案中,法庭裁定政府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之下的積極義務,未有向同性伴侶提供一個「在法律上承認他們關係的替代框架」,認為法庭謹慎、不偏不倚和清晰明確的裁決,「不但受到學者和維權人士的歡迎,亦得到香港的國際商界的歡迎。」

至於蔡玉玲車牌查冊案中的裁決,「充分體現出法庭長期以來對保護言論和新聞自由免受無理或不成比例干預的警覺性」,指法庭嚴謹和明確保護《基本法》27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所賦予的言論和新聞自由時,指裁決獲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員和記者「一致好評」,亦說明法院在行使獨立的裁決權時,以公正、符合法理的方式解決爭議,印證香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核心原則。

杜淦堃亦提及,公會副主席陳政龍在蔡玉玲案上訴至終審法院時,以法律義助服務形式為上訴人出庭,指過去一年,公會會員在法庭審理重要案件時,以法律義助服務形式,或以獨立的法庭之友的身份出庭,為公眾以及年資較淺的會員樹立榜樣,體現香港大律師專業及獨立和正直服務社會的核心價值。

他亦指出「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指在刑事法律程序中,當某人被捕、遭發出逮捕令或傳票時,原則便會適用,一直延伸至被告被裁定有罪為止,認為若任何人對有關原則置之不理,對正在審理中的案件和法庭的裁決發表意見,屬令人擔憂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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