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將於8月1日推垃圾徵費,届時市民需購買指定袋來棄置垃圾,環保署今傍晚發稿回應指定袋的物料問題,指選指定袋的物料時,環保署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及環保原則,因此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0%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
環保署續指,所有聲稱「可降解」的塑膠均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完全降解,如在紫外線或高溫環境下。但在本港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無這些條件,因此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署方亦提及,部分「可降解」塑膠,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更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加劇其在天然環境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本港將於今年4月22日開始禁止製造和售賣氧化式可降解塑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