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涉偽造口供紙,訛稱報案人對案件不作追究,並導致9宗案件被終止調查。男警現已停職,今(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以一項偽造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6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男警獲准以8000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外出。
被告黃耀聰(32歲)報稱警員,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出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被告另被控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况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案件被終止調查。
控方表示,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申請押後待準備轉介文件,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以8000元現金保釋,除了今年2月新年返回內地探親之外,被告其餘日子不得離港,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