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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向罪脫的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提上訴 (20:27)

聘婷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向3名患癌的病人提供「回春療法」等自然療法,並建議不要服藥,其中二人停藥後去世。該負責人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今(18日)回覆本報查詢稱,有關法官於案件作出無罪的裁決,律政司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本案的主要議題是該中心女負責人、被告趙淑儀(63歲)提供的服務是否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屬於「從事內科執業」。

區院法官於上月12日在裁決判辭中指出,不爭議的是被告並非獲豁免註冊的人士,她提供的療程涉及診斷或治病的行為,並收取價值不菲的費用,但未能證明該屬於西醫治療方法,故裁定被告3罪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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