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男子涉嫌製作、發布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被捕,他們涉在社交媒體平台及網站等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電腦及電話中,亦有人上載相關影片至雲端硬碟,共涉及近19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738張相片。警方發現,當中3人涉家庭內性侵犯,其中一名15歲被捕男學生涉管有23條兒童色情影片,均是他在家中偷拍9歲妹妹的裸體或下體;另一名18歲被捕男學生曾上載多項兒童色情物品,亦涉於去年性侵犯10歲妹妹。
警方於前日(16日)展開拘捕行動,被捕9人年齡介乎15至39歲,行動中共檢取12部電腦、9部智能電話及6個外置儲存裝置。其中兩名被捕人涉在家內拍攝未成年親人的裸露影片或相片,包括一名15歲的中四學生,他涉在13歲時偷拍當時9歲妹妹;另一人則為28歲的實驗室助理,警方在其電腦中找出6段兒童色情片及39張兒童色情照片,其中24張相片為被捕人在24歲時,偷拍當時10歲的幼妹下體,其餘相片及影片則由互聯網下載。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顏凱欣表示,另一名被捕的18歲男學生,情報顯示,他曾上載多段兒童色情片段及多張照片,惟未能在被捕人電子裝置中尋回,不過現場調查後發現,被捕人曾於2023年性侵犯當時10歲的妹妹,最終以涉嫌猥褻侵犯罪將他拘捕。至於各宗案件中發現的兒童色情物品,顏凱欣說,經初步檢視後,相信片中受害人均非本地兒童。
顏凱欣指出,警方與國際刑警、世界各地警方及互聯網持分者均有緊密聯繫,不時會作情報交流,過程中掌握到被捕人士曾接觸兒童色情物品,遂作出調查,發現9人本身無關聯,部分被捕人曾於網上參與聯天室,尋找有相同「興趣」的人士,並分享兒童色情物品。
警方去年1月至11月錄56宗兒童色情物品案件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表示,警方於去年1月至11月共錄得56宗兒童色情物品案件,較去年同期少13宗;當中近7成案件,施虐者與受害人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網上遊戲認識,最細受害者年齡只得9歲。56宗案件中,24宗、即約43%案件涉及利用或促致兒童製作色情影像,例如有女童透過「小紅書」認識一名自稱與她年紀相若的女網友,女網友以識彼此身體發育進展為由,要求女童傳送裸照,並以此要脅她。
陳幸明強調,製作、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均屬嚴重罪行,提醒市民在網絡世界要好好保護私隱,不要輕易披露個人資料或私人影像,又呼籲家長要多留意子女的網上交友情况,有需要可考慮在他們電子設備中安裝檢測及防護軟件。她又說,當涉及家庭內發生的性侵案件,小朋友或不察覺自己比親人侵犯,亦未必有勇氣指證,鼓勵市民多關心身邊小朋友,當遇懷疑個案要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