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環保署澄清法例無限制非牟利活動派發垃圾袋 梁熙指政府說法令市更多誤解 (20:19)

垃圾徵費4月實施,環保署今於社交平台發文澄清,法例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活動中派發指定袋予市民。

環保署又說,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即俗稱「包底」,但不能免除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環保署又強調,垃圾收費是建基於每位市民都應該為其棄置垃圾負責的原則,故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若住戶沒有以指定袋包好垃圾,物管公司則需以指定袋包好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不會獲接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回應指,環保署今日的部分澄清,或引起市民有更多誤解和疑問。梁熙指,早前同環保署代表交流,問及日後送贈福袋予有需要人士時,能否包括指定垃圾袋,指官員當時說這有違立法會原意,而早前立法會上,另官員說,派發指定膠袋,條文屬授權條文,因此在處理授權申請的時候,會考慮該申請是否符合整個政策目標。梁熙反問,未知今日環保署的澄清,是否等同法律是容許非牟利團體可以向需要人士免費派發膠袋,還是免費派發的前提是需要先申請賦權?他希望環保署內部加強溝通,令代表落區時有清晰、一致的說法,亦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環保署今日又澄清,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俗稱「包底」),梁熙指立即收到市民反映,問政府說法意味物管公司其實是可以包底,只是「不建議」包底。梁熙擔心此說法或會讓部份市民對安排更加不清晰,期望政府解說清楚。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