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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理大「圍魏救趙」案 案發時16歲女生認罪囚28個月 (13:14)

2019年理工大學遭警方封鎖,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多人於油尖旺一帶被捕。案發時僅16歲的女生今(11日)在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曾為香港U20女子足球代表隊成員,但因本案未能外出受訓和失去入選港隊的機會。法官指被告必然知道現場情况但選擇參加,使暴動繼續,但考慮其案發時年齡、運動表現等,除認罪外再給予6個月減刑,稱相信當日衝動的少年已銳變為有承擔的成年人,判她入獄28個月。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傍晚6時許起,約400名示威者在覺士道與柯士甸道交界的十字路口與警方對峙。及後被告蔡碧儀(現年21歲)與其他人逃離時被制服在地,當時她戴防毒面罩、穿黑色衣物和套上黑色手袖,背囊有3支生理鹽水。公開媒體拍攝到被告曾手持深色迷彩雨傘在車路上蹲下躲避催淚煙,隨後與他人一同向警方封鎖線推前6步。

暫委法官嚴舜儀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專注力不足並有特殊學習需要,但品行良好,積極參與活動,運動表現卓越。她中學畢業後入讀職業訓練局,曾入選地區足球代表隊和香港U20女子足球代表隊,亦會兼任足球教練。辯方又指同案其餘兩名被告已潛逃,惟獨被告勇敢面對,她被捕後一度獲撤銷保釋條件,以為事件已完結,至去年5月重新被捕。

法官判刑指,當日的暴動隨入夜越演越烈,示威者投擲了約100枚汽油彈和燃燒彈,一名警長被擲中汽油彈後示威者隨即歡呼。示威者亦照射雷射光束,地面佈滿雨傘和磚頭,附近商舖未能營業。被告參與至少45分鐘暴動,她必然知道情况而繼續參加。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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