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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姨仔鄧燕梨認妨礙司法公正 判囚6個月 (10:29)

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涉違反國安法被捕,鄧燕娥的胞妹鄧燕梨在警方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取走胞姊的電腦及手機,遭警方國安處拘捕。鄧燕梨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曾慶東表示,沒有證據指被告影響胞姊的案件,考慮到被告無案底、重犯機會低,判她即時監禁6個月。

被告鄧燕梨(63歲)為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的胞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今進一步求情稱,被告一生服務社會,本案屬個別事件,望法庭考慮其貢獻而輕判。裁判官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年幼時雙親離世,她在教會成長,勤學取得碩士學位;被告受院舍熏陶,立志協助貧苦社群,從事社會工作,她和丈夫及孩子的家庭生活和睦。

裁判官判刑時提及,辯方認為本案牽涉被告胞姊的罪行不輕微,亦非最嚴重;沒證據顯示被告開啟涉案手機和電腦,而最終裏面亦無載有任何犯罪資料,她對其胞姊的案件沒造成任何影響。裁判官顧及被告已有悔意,以及辯方呈上的求情信等,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刑期扣減。被告聞判後向親友微笑點頭。

案情指,今年3月9日,鄧燕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她透過律師、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的胞弟何俊麒聯絡胞妹、即被告到其寓所開門讓警方搜查,當時鄧燕娥亦被押返寓所。惟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在搜屋前曾進入單位兩次,在屋內分別逗留69分鐘及41分鐘,於是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檢取屬於鄧燕娥的電腦和手機,被告說「我前日知道我家姐被人拉,我就下晝返咗去美孚個單位拎番」;而鄧燕娥的電腦和手機發現載有鄧燕娥的家庭照片及給丈夫的信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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