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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商場詐騙代理佣金75萬元 公司前董事及母親各囚30個月 (18:19)

一名物業投資者及其母親涉嫌於2019年與一名投資夥伴以1.68億元收購一個荃灣商場時,向對方隱瞞其公司會於交易中獲分代理佣金,以詐騙對方支付代理佣金約75萬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人早前被裁定同一項串謀詐騙罪成,今日(13日)於區域法院各被判監30個月。暫委法官陳炳宙判刑時斥被告出於貪婪犯案,法庭有責任維護香港廉潔公平的營商環境。

兩名被告分別是恒豐地產有限公司(恒豐)公司董事兼股東謝耀陞(39歲)及其母親冼玉翎(68歲)。控方案情指,謝於2019年6月邀請一名投資夥伴一同收購荃灣翠濤閣商場,並協議透過買入思成有限公司(思成)以收購該商場,冼與該投資夥伴分別持有思成55%及45%股份,收購商場的開支根據有關比例分配。

思成於2019年7月經美聯物業與賣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1.68億元購入該商場。思成須向美聯支付168萬元作為代理佣金,根據上述協定,該投資夥伴須承擔當中約75萬元。惟冼早已於美聯達成另一協議,即美聯與恒豐地產會共同促成有關交易,美聯只收取佣金的兩成,餘下八成佣金屬於恒豐地產。謝與冼沒有向該投資夥伴透露這協議,意圖經恒豐地產瓜分該投資夥伴支付的75萬元佣金。該項商場收購計劃最終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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