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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灣唐樓石屎剝落砸中的士 2016年起未遵強制驗樓令 (21:40)

【21:40更新】中午1時許,警方接報筲箕灣金華街21及23號一棟唐樓懷疑有外牆石屎剝落,砸中一輛的士,車尾擋風玻璃碎裂,無人受傷。警方初步調查,相信石屎從約9樓高處跌下來,石屎面積約20厘米乘5厘米,但由於大廈比較殘舊及有一定程度破損,警方暫時未肯定石屎確實從什麽位置跌下來。案件列作高空墮物、車輛受損。

屋宇署回覆指,接獲警方通知後已派員到金華街21及23號視察,發現上址一幢商住大廈對出的路面上有批盪碎片,面積約180毫米乘80毫米。屋宇署人員檢視後認為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但未能確定該碎片脫落的位置。為安全起見,受影響的範圍暫時圍封。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已按屋宇署要求,安排承建商於有關位置豎設臨時保護措施。

屋宇署表示,涉事大廈樓齡約57年。屋宇署於本年10月已就樓宇的外牆向有關法團發出修葺令。此外,該大廈為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目標樓宇,屋宇署於2016年8月向法團發出強制驗樓通知及強制驗窗通知。屋宇署曾於2017年8月及2018年4月向法團發出警告信。

其後,法團於2019年向市區重建局申請參加成為「樓宇更新大行動2.0計劃」的第一類別樓宇。市建局於2020年12月向法團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屋宇署知悉市建局一直協助法團籌組相關檢驗及維修工程,而法團亦表示會於本月透過「招標妥」委聘註冊檢驗人員,並將於2024年初展開樓宇公用部分的訂明檢驗。屋宇署會繼續與法團跟進有關強制驗樓通知的遵辦情況。

屋宇署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安全;而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若因樓宇失修而導致他人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業主亦有機會負上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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