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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師爺」游說青年認販毒 女大狀辯稱經驗不足猶如局外人 (15:48)

女大律師張曉惠和「師爺」陳強利涉游説青年馬家健承認販毒罪,因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一案,今(1日)在區院結案陳辭。辯方主張陳強利故意找經驗不足、年輕的被告處理,令串謀協議成事,被告的角色猶如「局外人」;而販毒案的確有其複雜之處,被告與陳會見馬時,或只覺得陳「講大咗」,未必察覺有異。控方則指,不認為被告過於膽怯、經驗尚淺和資歷不足能解釋她為何涉案,被告等人無就證據強弱、案情等向馬提供專業意見。法官把案押後至3月1日裁決。

辯方陳辭指,辯方的立場是串謀協議發生於馬家健首次在法院地牢與陳強利、被告張曉惠(案發時33歲)和一名女文員會面前,即2017年1月27日更早的時間。根據承認事實,洪智謙的胞弟洪智勤於2016年11月探訪馬,其後馬父便獲告知不用付律師費。

雖然馬供稱不記得洪弟於會面中說了什麼,以及首次會面後才知悉被告等人受聘於洪弟,惟辯方認為不可能是湊巧,馬的說法只是他推翻認罪的其中一個基石,推論馬在首次會面已向被告提出「一招一放」,先前已達成與洪智謙、洪弟和陳強利的串謀協議。被告的角色只是「局外人」,負責上庭代表馬認罪和求情。

控方陳辭稱,若然馬一早與他人達成共識,便不會於2017年3月3日第二次會面詢問被告案件的勝算。同月9日第三次會面中只有被告和一名男律師會見馬,陳強利作為律師樓的刑事支援主管,不會容許被告這名「局外人」自行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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