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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廚染新冠請假8日復工即被解僱 餐廳被控殘疾歧視 (18:58)

平機會今日公布,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申索人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答辯人一間在香港經營多間餐廳的餐廳集團屬下的一間公司,申索人在該公司任職總廚,聲稱答辯人基於其殘疾、即發燒和上呼吸道感染,及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徵,而對他作出殘疾歧視,將他解僱。

申索人受僱於答辯人,在一間餐廳任職總廚,在他履新約兩個月後,集團不同餐廳的員工感染新冠的數目有所增加。

申索人與染疫同事工作後感到身體不適,前往醫院進行核酸檢測,並因患上上呼吸道感染,獲發2天病假。申索人通知答辯人他身體不適,並通過WhatsApp將其病假證明書發送給答辯人。申索人在2天病假之後,再兩度前往醫院求診,並由於發燒和上呼吸道感染,再獲發病假。兩次求醫後,他都通過WhatsApp將其病假證明書發送給答辯人。

申索人相信由於他持續一周出現病徵,自己應感染此疾病,他返回工作崗位當天自我檢測,結果屬陽性。答辯人在申索人放完8天病假返回工作崗位時,通知申索人他已被解僱。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僱主若基於僱員殘疾而將其解僱,即屬違法。平機會表示,這是該會第3次將2019冠狀病毒病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而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是希望藉此加强公眾意識,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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