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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與白衣人擦身而過 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只顧望梯級無留意對方持棍 (13:58)

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6人否認參與暴動,審訊今(14日)於區院進入第16天。控方傳召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作供,他供稱當晚11時獲調派到元朗站,亦因為正跑上電梯,「要望住啲梯級,驚跌親,所以呢,側邊啲嘢我睇唔到」,故沒留意一批持棍狀物的白衣人迎面離開,走上大堂後才見數名「淺色衫」的人離開,並沒截停對方調查。

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警務總督察李伯豪供辯方盤問。在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李確認元朗在7月19日設立警區行動室,並在7月21日下午調派便衣警到元朗監察,包括到元朗站監察站內運作。李則統領一隊快速應變部隊,與另外3隊人、共24至28人在元朗警署候命。

晚上約11時,行動室要求快速應變部隊到元朗站,李伯豪指他知悉因元朗站「有事發生,叫我哋幫手」,但不記得因何事出動,亦無印象知悉元朗站有人打鬥。辯方提到李出動前,3名軍裝警員曾到元朗站,目睹100名白衣人叫囂喊打,他們人手不足,要求支援。李稱無印象聽聞此事,但同意警方有可能因此需要快速應變部隊出動,亦知悉當時有不少白衣人聚集,可能有暴力行為。

辯方多次追問李為何沒有書面紀錄當天行動,李稱他已即時報告給行動室,但沒帶警員記事冊,故沒有紀錄。法官陳廣池此時向辯方表明「唔希望任何人以呢個渠道或者平台,就警方嘅行動係有指桑罵槐」,要求辯方聚焦本案暴動範圍。

李伯豪續供稱,他從G出口進入元朗站大堂,看到數名穿深色衣服的人坐在地上,表情驚恐,部分人在哭泣,另不時有數名穿淺色衣服的人離開,當時他「想控制場面先」,沒截停對方調查。辯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大批白衣人沿電梯離開元朗站,部分人看到警察後逆方向走回大堂,同時一批警員走上電梯。李在片段中認出他是第一名走上電梯的警員,但他稱當時「驚跌親」,只集中望梯級,無留意白衣人的動態,亦無留意部分人手持長條狀物及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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