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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幼稚園職員涉收賄案將合併處理 (18:02)

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向多名家長收受逾124萬元賄款,以助他們的子女獲該校幼兒班取錄。該前行政主任及家長等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分兩案處理,控方申請合併但其中2名被告反對。區院法官今(13日)就此事項裁決指,兩案是針對同一主事人的行賄或收賄行為,有一定關聯性,在平衡公眾利益等因素後,認為合併處理是公正和合乎公義的做法。

2案共15名被告為該校前行政主任林珍妮和14名家長或商人,即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2案已排定於明年11月14日開審,其中林珍妮表明會認罪,並將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黃美雪及朱霜叶反對兩案合併。

法官彭中屏就二人反對案件合併的事項裁決指,不同意合併後會對2名被告造成證據上的不利,因案件由單一法官處理,不設陪審團,若證據與案無關,相信控辯雙方屆時會提出,反而分開處理有機會導致矛盾判決。

雖然合併處理或令審訊時間變長,訟費更高,但法庭同時要考慮公眾利益,一旦批准分拆,其他被告或有相同申請,控方證人需多次作供,對舉證帶來困難,亦會浪費法庭資源。法官因此批准2案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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