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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謀保險代理人改病歷呃保險 女子入獄四個月 (17:29)

兩姐妹涉嫌聯同保險代理人向醫療機構訛稱投保人患癌,以取得證明詐騙危疾保險。其中一名女被告早前承認2項廉署控告的煽惑他人偽造罪,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批被告是案件的「始作俑者」,她清楚知道患癌的非投保人,卻先後2次叫代理人製作虛假的病歷證明,屬有預謀犯案。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為廖小玲(37歲、報稱自由職業編輯),其胞姊廖小伊(44歲、設計師)則涉詐騙,案件將轉介區院審理;二人同樣為中國公民。

案情指,廖小伊於2017年5月向友邦保險購買危疾保險,保額為50萬美元,被告的另一姊姊廖小清於2019年11月初確診卵巢癌。廖小清其後先後14次在香港使用廖小伊的身分證接受檢查和治療,被告大部分時間在場。

被告2019年11月20日起與王姓代理人商討製作廖小清的虛假病歷,王在取得載有廖小伊名字的正本證明書後用電腦將病人名稱改成廖小清、將患病原因改為免疫系統病以及將獲發病假由30天改為90天。王及後再應被告要求將病假改為300天,供廖小清交予僱主。被告今年6月抵港時被廉署拘捕。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為顧存廖小清顏面才提出更改病因,免被其僱主發現。裁判官對說法有保留,指廖小清大可直接向王隱瞞,被告這樣做是因為僱主必定會要求提供患病證明,但免疫系統疾病則可瞞天過海。裁判官指出,內地僱主查核病歷書真偽的難度較高,案件情節嚴重,被告策劃犯案是始作俑者,就兩罪各判囚3個月,其中1個月分期執行,被告須入獄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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