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前關員在機場超級一號貨站的海關更衣室內,破解同袍的儲物櫃密碼後,兩度偷取共700元現金,同袍在櫃內放置手機設局偷拍揭發。前關員早前承認2項盜竊罪及1項企圖盜竊罪,裁判官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批被告乘無人之際嘗試並成功開啟同袍儲物櫃,且他當時為紀律部隊人員,罪責更重,終就3罪判他入獄9周。
被告胡亮豪(38歲)為海關前關員。法庭早前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辯方指內容中性,案發時被告因經濟拮据愚蠢犯案,他於今年2月未被起訴前已辭職並搬離海關宿舍。辯方亦指,被告無盜竊習慣,對自身行為感後悔和可恥。他已還押兩周,同時失去工作、升遷機會等,現時從事地盤鋁材工作,願意為家庭發展新領域,辯方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指,本案被盜財物雖然只涉及700元,但被告於一個月內接連3次針對同一儲物櫃下手,案情嚴重。被告亦乘更衣室無人之際嘗試並成功打開儲物櫃,屬有計劃、有預謀行事,非一時衝動。案發地點為海關關員更衣室,被告必然知道解開的是同袍的儲物櫃,他的罪責另因其紀錄部隊人員身分而加劇。
施官考慮報告提到,被告希望與家人過穩定生活,有深切悔意並已賠償事主,但若接納辯方判刑提議則未夠阻嚇性。施官最終就2項盜竊罪以監禁15周為量刑起點,認罪減至10罪,因他賠償額外給予一周扣減;企圖盜竊罪則以9周監禁為起點,認罪後減至6周,3罪刑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