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全職爸爸在女友為他誕下一對子女後,開始襲擊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包括用皮帶抽打事主20下、用衣架打事主背部15下等,令當時8至10歲的事主感到痛不欲生。被告否認5項虐兒罪後受審,今日(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指出,被告不問情由便襲擊事主,已非合理的管教範圍,並指較合適判刑為監禁,故下令被告還押至10月27日判刑,並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33歲被告代名C.J.H,涉及5次襲擊事主Y。控方案情指,Y的生母在誕下Y的姊姊及Y後,與被告相識,並於2018年至2021年間為被告誕下一子一女,一家六口居於旺角某單位。被告自親生兒子出生後,開始襲擊Y。
事件最初發生於2020年8月,被告教導Y背默時,因為不滿他表現,便用皮帶抽打事主的手、肩、腳共20下。及至2021年8月,Y在家中玩積木時,遭被告用衣架打他背部15下,Y事後憶述被打得痛不欲生。
餘下3次事件均發生於2022年3月間,Y在睡房與弟妹玩耍後,走出客廳想飲水時,Y看見被告後即回房間及鎖門,但被告仍闖入房內拳打Y;Y在吃飯及玩平板電腦時,遭被告襲擊。2022年5月,Y與胞姊搬往祖母家居住。
裁判官裁判時指,Y作供直接清晰。雖然Y在會面錄影時曾自言「無咩大驚小怪,反正都打慣咗。」但官認為不能以此斷定Y在事件中沒有受到苦楚,並指被告不問情由下襲擊Y,非合理的管教範圍,裁定他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