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菜餐廳時任主廚於2019年涉向其下屬索賄,以讓下屬的懷孕妻子繼續受僱,再於2021年索賄,聲稱協助下屬加薪及晉升,其下屬先後支付共1.2萬元。主廚否認代理人索取利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七罪,今(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溫紹明斥被告試圖壓榨下屬提供金錢,行為「非常差劣」,判被告囚12個月。
被告鐘聲(41歲)為映水芙蓉餐飲有限公司前主廚,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
溫官判刑時指,首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最為嚴重,被告利用下屬在異地工作,不熟悉勞工條例,以及妻子剛懷孕,處於較不利的處境,從而欺壓對方,涉及的金額達4萬元,故採納8個月監禁為起點,其餘涉及索賄及收賄的罪行則以6個月為起點;至於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涉及僅口頭上行為,被告對事主的威脅並非最差劣,最終亦未能令對方改口供,故採納4個月為起點。溫官考慮被告過往奉公守法等求情因素,因應控罪性質不盡相同,頒令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2個月。
案情指,涉案的夫婦同為映水芙蓉餐飲有限公司的員工,是被告的下屬。約於2019年10月,被告得悉事主的妻子懷孕,遂向他索賄2萬至4萬元,以讓其妻子繼續獲聘,事主最終支付1萬元。2021年5月,被告再兩度向事主索取每月1000元和另一筆2000元的賄款,以協助對方轉換崗位、加薪2000元及獲得晉升。事主擔心若拒絕,被告會在工作上找他麻煩,故支付2000元;被告在2022年3月被捕後,游說事主作假證供,訛稱部分賄款為貸款以及被告已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