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內地的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曾雨璇早前因涉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入獄6個月。保安局確認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根據《入境條例》遣送離境。
曾雨璇於今年元旦涉嫌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7.1 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因而被警方國家安全處起訴;她其後被改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5月8日至6月1日間,與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
當時案情指,警方在曾雨璇的住所搜出一個來自美國的包裹,內有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基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的字眼,其書架上則有一封署名高志活的信件,提到直幡要顯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曾雨璇電話顯示她曾透過Instagram聯絡周鋒鎖,提供地址和聯絡資料,又指會在6月4日展示直幡,抗議警察綁架國殤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