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官立中學、受聘政府27年的女教師,涉於2019年在facebook發布不當信息,經紀律聆訊後被指未能符合教師標準,被革職處罰。教師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今(12日)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指示與訟雙方商討審期,舉行案件正審。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前教師譚玉芬,建議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長。法官高浩文今以書面形式,批准受理司法覆核。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於2015至2019年在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被指於2019年6月中至9月在fb發布嚴重不當信息,有違教育專業守則。涉事紀律聆訊於2022年1月召開,聆訊委員會裁定申請人未達教師標準和行為不當,令政府聲譽受損,局方翌年將申請人革職。
申請方在入稟狀指,涉事帖文僅限申請人fb「朋友」閱讀,不包括學生及家長;無證據指教師在個人帳戶發帖影響教學,觀課及測考紀錄等,沒發現侮辱警員及粗言穢語,亦不談六四、警察、罷課、遊行等政治議題。
申請方質疑,革職決定不合比例地損害申請人的憲法權利和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加上申請人失去退休福利等構成壓迫,質疑局方程序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