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裔律師3年前陪同客戶到尖沙嘴警署錄取口供後,投訴於警署遭多名警員碰撞和指罵。警方指稱該律師提供虛假資料,控告他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他經審訊後罪脫。控方提出覆核聆訊,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溫紹明聽罷雙方陳辭,認為案中證據反映被告所言「可能是真的」,動搖了控方案情,故維持無罪裁決兼判被告獲訟費。
溫官去年11月裁定被告周祖樑(42歲)無罪。他今聽罷雙方陳辭後維持原判。他在裁決時指出,他沒依賴案中缺失的一秒閉路電視片段,肯定警員曾在電梯內抓被告的肩膀,但控方有絕對舉證責任,證據令法庭未能肯定警員不曾抓被告的肩膀,被告所言「可能是真的」,動搖了控方指被告提供虛假資料的案情。
溫官續指,控方爭議在場傳譯員的供辭僅傳聞證供,惟法庭不曾依賴該證供,僅認為其證供與警員不一致,故未能信納警員的證供真確,他在重新考慮案中證據後,決定駁回覆核申請。
控方在覆核聆訊中爭議,溫官接納被告可能誇大其詞,不代表他有意誤導警方,但控方認為控罪正正要禁制因情緒激動、有偏見而作假證供的行為,加上被告在事發後9天才錄口供,當時他應已冷靜下來;辯方則反駁,被告在事發後即時要求警方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及到醫院驗傷,質疑「若他在撒謊,他必定知道這樣會令他露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