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人去年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自稱是她兒子,但被警方拘捕,要求婦人先後交出共15萬元,她提供5萬後起疑揭發騙案。協助騙徒收款的男子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欺詐罪,另涉的企圖洗黑錢罪准存檔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欠下20萬債務,他是家庭經濟支柱,愚蠢地因為1000元報酬犯案,後悔不已。法官押後判刑至11月2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霍梓軒(22歲、廚師)承認於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在香港,連同一個名為「Anson」的人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向黃翠燕虛假地表示其兒子被警方拘捕及需要金錢,意圖詐騙而誘使黃交出現金10萬元,導致黃實際上或有可能蒙受不利。
案情指,2022年11月21日,事主接獲不知名來電,電話中人自稱是她兒子但改了電話號碼,事主信以為真。翌日早上事主再收到「兒子」來電,他稱自己遭警方拘捕需5萬元保釋金,事主提供住址,「張先生」其後出現拿去5萬元。約中午時分,事主收到另一來電,對方亦自稱「兒子」,需多付10萬保釋金,「傑仔」會代為收取。事主起疑告知兒女,騙案因而被揭發並報警處理。
同日下午事主收到來電,被要求到長沙灣海雅樓地下見面,被告稍後現身,事主將載有假鈔的信封交給被告,他收起後被埋伏於附近的警方截停拘捕。被告警誡下稱他知道自己參與騙案,但無份致電,每次事成後可獲1000元報酬。被告解釋他當時欠債,某天「Anson」接觸他,提供賺快錢的機會,他22日遂假扮成「傑仔」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