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許金山瑜伽球謀殺妻女案終極上訴 爭議瑜伽球或由幼女放上車 (15:41)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前副教授許金山涉於2015年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獲准提出終極上訴,終院今(10日)開庭處理。上訴方表示,許金山未必是放置瑜伽球的人,可能由許金山幼女自行將瑜伽球放上車,以作殺蟲用途。律政司反駁指,許金山幼女為人聰明,看不到她有理由將瑜伽球帶上車。終院法官將擇日頒下書面裁決。

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謀殺妻子黃秀芬及幼女許儷玲。本案爭議在於,警方事發後約半年才調查涉事私家車的瑜伽球,其間沒有在車內找到關鍵的瑜伽球氣塞,事隔一年才在許金山的書房找到疑似氣塞。上訴方質疑,原審法官張慧玲錯誤引導陪審團,考慮該氣塞是否被告謀殺妻女的證據之一。

代表上訴方的外籍大律師關禮善(Christopher Grounds)在庭上表示,涉事私家車一度停泊警署看管半年,不排除曾被干擾;證物警員供稱沒有在車內找到瑜伽球氣塞,但警方事隔半年才詳細蒐證,值得推測該氣塞是否在車內。

控方原審時將許金山在寓所藏有懷疑氣塞,視為支持他殺害妻女的證據,構成「繩索中的一縷」(a strand on the rope)。上訴方質疑,許金山未必是放置瑜伽球的人,反而有證供指許儷玲害怕蛇蟲鼠蟻,她可能為了滅蟲而使用瑜伽球。上訴方投訴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排除上述可能性。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儀回應指,許金山在錄影會面承認用一氧化碳做實驗,並將瑜伽球帶回家殺老鼠,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考慮許將瑜伽球帶上車,並無不妥之處。律政司承認,涉事瑜伽球在警方看管下有約半年空白期,但強調許金山早於2014年向出售一氧化碳的公司索取報價,本案是經策劃的謀殺事件。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許金山 謀殺案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