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時任助理總經理涉嫌在招標重建網上平台時隱瞞利益衝突,使其親戚任職的外判商獲判合約,涉款約500萬元。該總經理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今(18日)在區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警誡下稱他無公開親戚關係,是因為害怕香港郵政得知後會重新招標,對項目造成延誤,又稱因「人性弱點」,憂慮無即時申報會被質疑判斷力有問題,因此之後亦無申報。
被告鄭俊傑(45歲)被控於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犯案,案發時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專門建立網上平台及系統的公司。控方開案陳辭指,2016年4月,被告擔任EDPS Systems Limited助理總經理一職,負責掌管電子服務發展組。EDPS以合約方式向香港郵政提供人力資源,被告被視為政府僱員,受指引約束。被告於2018年5月以非公務員合約出任同一崗位。
香港郵政於2016年推出「重建香港郵政網上購物平台項目」,以投標方式甄選項目承辦商,業務發展總監周靄琳為被告表親戚,她應被告要求向郵政局提供項目約200至300萬元初步報價,被告亦有在簡介會上對泰美的技術建議提供意見,最終泰美獲項目合約。香港郵政項目總預算為1200萬元,其中約500萬元是用作系統開發及維修保養費用,即泰美負責的項目。被告其後被廉署拘捕。
同案被告張健恒及周靄儀分別為泰美時任營運總裁和行政總裁,他們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各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