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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游說青年認販毒罪 「師爺」陳強利判囚3年 (15:12)

25歲青年馬家健早年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罪,律師樓「師爺」陳強利被揭發涉游說馬認罪,與女大律師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早前認罪,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年。法官指被告受青年父親所托,卻違背指示,誤導無辜的青年認罪,濫用法律從業員的角色,嚴重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和公義的信心。

被告陳強利(60歲)被控串謀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涉及海關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同案女大律師張曉惠(案發時33歲)擬否認控罪,她將於今年10月5日受審。

法官張潔宜判刑指,涉案可卡因超過1000克,必然會以超過監禁20年為量刑起點,是十分嚴重的罪行。被告堅持的程度高,他於10個月內反復游說馬家健,為主要與其溝通的人,並準備「講稿」等文件,擔當重要角色。法官續指,被告受馬父所托協助馬家健,卻無根據指示行事,以提供法律意見為名游說不懂法律的青年認罪。

法官認為,被告無以客戶利益為依歸,相反以同案最終被撤控的男子洪智謙的利益行事,本案嚴重程度比其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更高,與一般游說證人不出庭作供不能相比。

法官接納洪無於該案受審,其是否有犯罪行為未經證實,而他獲撤控亦未必與被告行為有關;同時考慮到馬曾還押和等候上訴結果一段時間,以監禁4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身患多病不足以減刑,判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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